《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审批权下放以来,激发了许多三线城市建设轨道交通的积极性。四川南充、绵阳、宜宾、泸州等都做出了相应的设想;南通、唐山、洛阳、烟台、包头、呼和浩特等也积极准备开工建设城轨项目。地铁项目大量上马的同时,成本高收益低的特性使得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融资风险也逐渐凸显出来。
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审批权下放之前,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审批都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执行。而国家发改委规定,申报发展地铁的城市,城区人口应在300万人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00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然后审批权下放后,基本上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是由“市长”决定,促使了当下地铁建设的高潮。